曾子殺豬
[00:00.65] ♪
[00:29.98] 韓非 曾子殺豬
[00:34.98] 曾子之妻之巿,其子隨之而泣。
[00:40.22] 其母曰:「女還,顧反為女殺彘。」
[00:45.47] 妻適市來,曾子欲捕彘殺之,
[00:50.22] 妻止之曰:「特與嬰兒戲耳。」
[00:54.48] 曾子曰:「嬰兒非與戲也。
[00:57.97] 嬰兒非有知也,待父母而學者也,聽父母之教。今子欺之,是教子欺也。
[01:07.73] 母欺子,子而不信其母,非以成教也。」
[01:14.23] 遂烹彘也。
[01:16.72] 各位同學,大家好,我係賴慶芳,
[01:23.48] 今日向大家講的經典是戰國末年韓非的〈曾子殺豬〉,從這篇文章,看誠信的重要。
[01:33.23] 韓非(約前281—前233年)乃韓國公子,與李斯(公元前284—208年)皆是荀子學生。
[01:38.23] 據《史記》所述,韓非有口吃之病,並不能說會道,卻善於著書,
[01:47.22] 著書十餘萬字,篇章包括〈孤憤〉、〈五蠹〉、〈內外儲〉、〈說林〉、〈說難〉等,
[01:56.73] 皆千古名作;例如〈說難〉就是分析游說君主的各種困難。
[02:03.72] 他的作品流傳至秦國,秦始皇讀到〈孤憤〉、〈五蠹〉的文章,十分欣賞,
[02:10.97] 曾歎息的說:「嗟乎,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,死不恨矣!」
[02:17.23] 意思是:唉,我若得見此人,與他交往,死而無遺憾!
[02:24.72] 李斯告訴秦王,此乃韓非的作品。
[02:29.47] 韓非見到韓國的國勢日漸削弱,數次寫書諫勸韓王,
[02:37.98] 韓王卻沒有聽,也不任用韓非。
[02:42.47] 其時秦國攻打韓國甚急,韓王才派遣韓非出使秦國。
[02:48.73] 秦王十分喜歡他,卻未重用。
[02:53.22] 李斯自愧才華不如韓非,韓非入秦國後,李斯害怕他會受重用,危害自己的地位,
[03:03.72] 故此與姚賈 (公元前三世紀)以讒言謀害韓非。
[03:08.97] 他們在秦王面前說:韓非是韓國的公子,而秦王欲吞併諸侯各國,
[03:17.48] 韓非在人情上始終會為韓國而不為秦國。
[03:23.48] 若秦王讓他在秦國而不用,時間久了而放歸,會是一種禍患,不如誅殺之。
[03:33.48] 秦始皇因此將他囚禁而欲治他的罪。
[03:38.73] 李斯派人送毒藥,迫令他自殺。韓非欲自行辯解而不得見秦王。
[03:47.47] 秦始皇後悔治韓非之罪,派人赦免他,卻已經遲了。
[03:54.48] 司馬遷為韓非而感傷說:「余獨悲韓子為〈說難〉而不能自脫耳!」
[04:02.48] 韓非寫了著名的〈說難〉一文,力陳游說君主之難,自己卻亦擺脫不了被害的命運。
[04:11.98] 這文章選自《韓非子‧外儲說》,講述春秋末曾參教子的故事。
[04:20.73] 曾子,名參,是孔子的學生,深得孔子器重,也是著名的孝子。
[04:28.23] 韓非透過文章闡述兌現承諾的重要,也展示曾子教育兒女的方法,
[04:36.48] 文中採用六個「之」字,每個皆有不同的意思,足見韓非精要的用字遣詞。
[04:44.97] 故事可以分成三個小節。第一小節述曾子妻氹兒子不要跟去巿集的承諾。
[04:54.73] 曾子的妻子要去巿集,年幼的兒子哭著要跟隨她去。
[05:01.22] 妻子勸兒子回去,答應由巿集回來後,為他殺豬煮食:
[05:07.23] 你回去,我回家來,為你殺豬。
[05:11.47] 首句「曾子之妻之巿」出現兩個「之」字。
[05:16.22] 第一個「之」字是助詞「的」的意思,
[05:20.23] 第二個「之」字作動詞用,是「前往、去」的意思。
[05:26.23] 而「女還,顧反為女殺彘」兩個「女」字,通「汝」,是「你」的意思。
[05:33.98] 「顧反」的「顧」字本來是指人回頭看、回首望,而「反」字通「返」字,
[05:40.98] 此處則是指「轉頭返來、一會兒回來」。
[05:45.47] 「彘」是指豬,許慎《說文解字》云:「彘,豕也。」
[05:51.98] 《商君書·兵守》就有一句說云:「老弱之軍,使牧牛馬羊彘。」
[06:00.48] 以老弱士兵從事牧牛馬及豬羊。
[06:04.73] 第二小節:述妻子回來後阻止曾子殺豬因由。
[06:10.48] 妻子由巿集回來。曾子想捕捉豬隻而劏殺,
[06:16.47] 妻子阻止他說:只不過是對幼兒說的戲言而已。
[06:21.72] 「妻適市來」的「適」字作副詞是「剛才、恰巧」,
[06:28.48] 作動詞則是「至、到、往」的意思,此處是指妻子「剛去了巿集回來」。
[06:35.98] 「曾子欲捕彘殺之,妻止之」出現全文第三及第四個「之」字,
[06:44.23] 「殺之」的「之」字是代詞,代指豬;「止之」的「之」也是代詞,指的是曾子。
[06:54.48] 「特與嬰兒戲耳。」的「特」字可解作「只不過、僅是」。
[07:00.72] 「嬰兒」一詞古今的定義似有少許不同,
[07:05.73] 現代泛指一周歲以下的寶寶,還未太懂走路。
[07:11.23] 但曾子的兒子已懂得哭著要跟母親去巿集,又知道豬肉是甚麼東西,
[07:18.97] 可見該有二三歲或以上,但對母親還是很依賴的時期。
[07:26.72] 第三小節是曾子要妻子信守承諾的原因。
[07:32.47] 曾子解析:幼兒不可與他開玩笑。
[07:36.98] 幼兒純真無知,向父母學習,聽父母的教導。
[07:41.73] 若果今日你欺騙他,就是教兒子日後欺騙他人。
[07:47.72] 曾子又說:母親欺騙兒子,兒子不信任母親,不是教育孩子的妥當方法。
[07:56.98] 於是,曾子為兒子殺豬烹煮。
[08:01.22] 豬乃貧窮人家最寶貴之牲畜,曾子寧願犧牲寶貴豬隻也要兑現妻子的承諾,
[08:09.73] 讓父母在兒子面前建立言而有信的形象,身體力行教育兒子做人要有誠信。
[08:18.97] 「聽父母之教」、「今子欺之」兩句出現第五及第六個字「之」字,
[08:26.23] 前者是助詞「的」意思,後者是代詞——指兒子。
[08:32.72] 韓非用字十分精簡,不但有六個「之」字,還有八個「子」字,
[08:40.73] 八個「子」字亦有三個不同意思,可見古代文言的魅力——
[08:46.98] 一、「曾子之妻」、「曾子欲捕彘」、「曾子曰」三個「子」字是對曾參的敬稱,
[08:56.98] 如我們稱「孔子」、「荀子」、「韓非子」一樣。
[09:01.73] 二、「其子隨之」「教子欺也」「母欺子」「子而不信」四個「子」是「兒子」的意思,
[09:12.22] 此處專指曾參的兒子。
[09:15.98] 三、「今子欺之」的「子」是「你」的意思,指曾參妻子。
[09:23.23] 韓非這篇文章主要有三大特點:
[09:26.23] 甲、文詞簡約;乙、人物形象鮮明;丙、善用對話。
[09:34.73] 甲、文詞簡約各例已列舉在上,在此不重複。
[09:42.23] 乙、作者生動描述了曾子一家人的不同特質,塑造鮮明的形象:
[09:50.23] 曾參兒子的純真可愛——哭著要跟媽媽去巿集。
[09:56.22] 巿集多東西看,小孩子感到新奇好玩,又可以跟在媽媽身旁,自然哭著想同去。
[10:05.48] 曾參妻子的圓潤狡黠——因為巿集人多而雜,帶著小孩子買菜或辦事會十分不方便。
[10:16.48] 何況兒子年幼,需要大人照顧,走路也不會快,來回所需時間較長,
[10:24.72] 因而以殺豬哄兒子留在家中。
[10:28.43] 回來見丈夫殺家中之重要豬隻而阻止,認為對小孩子之言不必認真。
[10:35.94] 既然已從巿集回來,說過的話可以不算數。
[10:41.68] 曾子恪守承諾的堅持——曾子認為兒子無知,以父母為學習對象,
[10:49.19] 父母不能說了不算,必須信守承諾;
[10:53.19] 否則兒子日後不會相信母親,此非教育下一代的法則。
[11:00.43] ♪
[11:00.50] 丙、韓非以活潑的對話表現日常生活,再以對話傳達教育孩子的哲理。
[11:08.25] 母子之間的互動,夫妻之間教育兒子的對談,使文章富有生活氣息,歷久不衰。
[11:16.50] 在家庭裡,父母教育小孩子,不可言而無信。
[11:22.25] 既諾之則行之,承諾後就必須要實行,才能在小孩心目中建立可靠可信的形象。
[11:31.99] 孩子會以父母之言行作為榜樣,成為言而有信之人,才是教育的目的。
[11:39.50] 誠信是一個社會不可或缺的元素。
[11:43.08] 父母教育兒子如是,男女之間的交往亦如是,職場工作自然如是,
[11:50.58] 而管理一個城鎮及地區,誠信更不可或缺。
[11:55.33] 有此元素,人與人之間才會互相信賴,人際關係才會更緊密,社會得以更美好發展。
[12:05.08] 在上者若有誠信,在下者可以安心工作,愉快生活,人人安居樂業。
[12:27.33] ♪
